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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新校区建设监审委员会部门工作职责    
 

监察室工作职责

一、负责新校区建设工程中的廉政建设工作,对新校区建设各委员会及所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制度、规范的建立、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
二、参加新校区建设管委会的有关会议和所有重大经济活动,及时了解各部门对学校有关新校区建设决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。

三、负责新校区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,监督检查新校区建设各部门工作人员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遵守党纪、政纪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。

四、对新校区建设各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,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、勤政廉政及遵守工作纪律、执行工作规范、程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
五、参与并监督新校区建设工程和物资设备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工作,参与商务谈判和签订合同的全过程。

六、向参建、参供单位进行廉政宣传,加强对参建、参供单位的廉政监督。

七、负责接待和处理各种来信来访,做好违纪案件的初查工作。

八、加强本部门作风建设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带头廉洁自律。

审计室工作职责

一、负责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审计过程的控制与管理;

二、负责新校区建设工程开工前、施工中和工程竣工的全过程监督、审计工作;

三、负责对工程预算、决算、结算的审计工作,并根据工程项目审计报告,负责工程价款的结算工作;

四、负责委托社会审计工作,并做好管理、协调、监督工作;

五、负责新校区小型、零星工程的预算、决算的审计工作,为财务付款提供依据;

六、负责收集竣工工程的签证,及时准确的做好决算工作;

七、参与隐蔽工程的开工与验收和图纸变更后工程量的签证工作;

八、参与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及材料、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;

九、参加工程变更签证、材料设备定价等有关审核工作;

十、参加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及材料、设备采购等经济合同的拟定、谈判及审核工作,并对经济合同进行审查;

十一、参与工程进度的复核工作,审查工程款的拨付;

十二、对新校区财务支出项目等进行审计检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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